
1.招标条件:
北京首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建筑工程分公司承建的河北美富淦公司1780平整机组及包装生产线土建工程项目-土方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由首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组织公开招标,欢迎在首建集团合格名录内或通过资格预审且符合资质要求、具备施工能力的单位前来报名
2.项目概况:
2.1.招标人:北京首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建筑工程分公司
2.2.招标编号:GC-02-1802
2.3.招标项目相关信息:
2.3.1项目概况:本工程坐落于河北省承德市双滦区西地村,建筑面积约13000m2,钢构件约1628t,彩板封闭约21724m2
2.3.2招标范围:厂房柱基础、设备基础、消防水池、水泵站、操作室、办公室、道路、场坪等土方开挖、运输、回填(具体以招标清单为准)
2.3.3工程地点:河北省承德市双滦区西地村
2.3.4计划开竣工工期:2018年11月06日至2018年12月31日
2.3.5质量要求:合格率100%
2.3.6安全文明施工:达到承德市相关文件以及北京首钢建设集团相关文件要求标准
2.3.7施工提供用介质、用电情况:
施工用介质:施工用介质主干管由承包人敷设到施工标段或邻近区域内,支管由分包人自行敷设,符合平面审批规定.不具备设置主干管的介质供应,由分包人自行解决.承包人负责施工用介质主干管的维护及计量设施管理,分包人负责交接点至使用点设施的维护管理,承包人按表计取费用
施工用电:承包人根据分包人提出的用电申请,负责提供现场的供配电高压线路,分包人由高压线路上接变压器及低压配电设施(设备自备),设施的维护管理,承包人按表计取电费
2.3.8材料供应方式与管理:
承包人供应的材料:无
分包人供应的材料:除承包人供应的材料外,所有用于本工程实体以及非工程实体材料、周转材料、机械设备、机具设备、及辅材、周转材料等全部由分包人负责,由分包人负责的机械、设备、材料必须有合格证、制造生产许可证。
2.3.9税金:报价含增值税金 1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参与投标的投标单位在首建集团专业分包合格名录内或通过资格预审,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独立企业法人单位,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持有营业执照,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专业承包资质或土石方方面施工业绩及经验、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派项目管理班子的基本条件: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必须持证上岗,需要配备能够满足工程特征需要的全套管理人员,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材料员、资料员、质量员、造价员等,特别是项目经理必须是具有贰级以上(含贰级)项目经理证一级或二级建造师以及类似工程经验的或者相关专业的工程师,有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安全考核B级证书者优先,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条例以及行业规范,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企业信誉良好,财务状况较佳,技术力量雄厚,施工机械、器具齐全
3.4在北京首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有不良行为历史或在黑名单范内的分包队伍不得参与投标
4.评分标准及办法
4.1评分标准
4.2评标办法
本工程按北京首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分包招标评标计分标准进行评标,按得分顺序确定中标单位,除特殊原因不得变更中标单位.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不合理,将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的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将有权调整其投标报价,包括综合单价和总报价内容
5.招标文件获取
5.1获取招标文件形式:通过首建招采中心公共邮箱sgjs_zy@163.com发送
5.2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10月19日周五09 时至2018 年10 月 19日周五 16时.同时,请投标人递交投标意向确认书格式附后
5.3投标保证金:无
5.4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中标价的10 % ,形式为银行保函
5.5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为合同结算价的 5 %
6.现场踏勘
6.1现场踏勘
现场踏勘时间: 分包人自行踏勘
地点: 河北省承德市双滦区西地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 2018年 11月 01日 09时整
7.2投标地点:北京石景山区首钢二通产业园区招标采购中心开标大厅
7.3提前递交或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均不予受理.招标人如果决定推迟递交招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应在原定截止时间2天前将此决定通知送达所有的投标人,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不因推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而改变
8.联系方式
招标组织单位:北京首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
联 系 人:王欢
电 话:15510184262
座 机:010-68633690
招 标 人:北京首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建筑工程分公司
联 系人:孔令强
电 话:18633159301
电子公共邮箱:sgjs_zy@163.com
1.招标条件:
北京首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建筑工程分公司承建的河北美富淦公司1780平整机组及包装生产线土建工程项目-土方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由首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组织公开招标,欢迎在首建集团合格名录内或通过资格预审且符合资质要求、具备施工能力的单位前来报名
2.项目概况:
2.1.招标人:北京首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建筑工程分公司
2.2.招标编号:GC-02-1802
2.3.招标项目相关信息:
2.3.1项目概况:本工程坐落于河北省承德市双滦区西地村,建筑面积约13000m2,钢构件约1628t,彩板封闭约21724m2
2.3.2招标范围:厂房柱基础、设备基础、消防水池、水泵站、操作室、办公室、道路、场坪等土方开挖、运输、回填(具体以招标清单为准)
2.3.3工程地点:河北省承德市双滦区西地村
2.3.4计划开竣工工期:2018年11月06日至2018年12月31日
2.3.5质量要求:合格率100%
2.3.6安全文明施工:达到承德市相关文件以及北京首钢建设集团相关文件要求标准
2.3.7施工提供用介质、用电情况:
施工用介质:施工用介质主干管由承包人敷设到施工标段或邻近区域内,支管由分包人自行敷设,符合平面审批规定.不具备设置主干管的介质供应,由分包人自行解决.承包人负责施工用介质主干管的维护及计量设施管理,分包人负责交接点至使用点设施的维护管理,承包人按表计取费用
施工用电:承包人根据分包人提出的用电申请,负责提供现场的供配电高压线路,分包人由高压线路上接变压器及低压配电设施(设备自备),设施的维护管理,承包人按表计取电费
2.3.8材料供应方式与管理:
承包人供应的材料:无
分包人供应的材料:除承包人供应的材料外,所有用于本工程实体以及非工程实体材料、周转材料、机械设备、机具设备、及辅材、周转材料等全部由分包人负责,由分包人负责的机械、设备、材料必须有合格证、制造生产许可证。
2.3.9税金:报价含增值税金 1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参与投标的投标单位在首建集团专业分包合格名录内或通过资格预审,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独立企业法人单位,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持有营业执照,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专业承包资质或土石方方面施工业绩及经验、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派项目管理班子的基本条件: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必须持证上岗,需要配备能够满足工程特征需要的全套管理人员,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材料员、资料员、质量员、造价员等,特别是项目经理必须是具有贰级以上(含贰级)项目经理证一级或二级建造师以及类似工程经验的或者相关专业的工程师,有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安全考核B级证书者优先,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条例以及行业规范,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企业信誉良好,财务状况较佳,技术力量雄厚,施工机械、器具齐全
3.4在北京首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有不良行为历史或在黑名单范内的分包队伍不得参与投标
4.评分标准及办法
4.1评分标准
4.2评标办法
本工程按北京首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分包招标评标计分标准进行评标,按得分顺序确定中标单位,除特殊原因不得变更中标单位.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不合理,将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的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将有权调整其投标报价,包括综合单价和总报价内容
5.招标文件获取
5.1获取招标文件形式:通过首建招采中心公共邮箱sgjs_zy@163.com发送
5.2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10月19日周五09 时至2018 年10 月 19日周五 16时.同时,请投标人递交投标意向确认书格式附后
5.3投标保证金:无
5.4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中标价的10 % ,形式为银行保函
5.5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为合同结算价的 5 %
6.现场踏勘
6.1现场踏勘
现场踏勘时间: 分包人自行踏勘
地点: 河北省承德市双滦区西地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 2018年 11月 01日 09时整
7.2投标地点:北京石景山区首钢二通产业园区招标采购中心开标大厅
7.3提前递交或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均不予受理.招标人如果决定推迟递交招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应在原定截止时间2天前将此决定通知送达所有的投标人,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不因推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而改变
8.联系方式
招标组织单位:北京首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
联 系 人:王欢
电 话:15510184262
座 机:010-68633690
招 标 人:北京首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建筑工程分公司
联 系人:孔令强
电 话:18633159301
电子公共邮箱:sgjs_zy@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