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6年11月21日,召开董事会: 会议通报了首嘉钢结构有限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人员的调整方案,责成企业管理部完善首嘉钢结构有限公司的股权整合方案; 会议决定在滦南县嘴东地区购置500亩土地用于首建集团在曹妃甸地区的开发建设用地,责成企业管理部尽快与滦南县政府签订相关协议并办理相关手续,钢构分公司给予必要协助;会议通过了《首建集团投资管理办法》以及《首建集团派驻投资企业专职高管人员薪酬管理办法》、《首建集团投资企业兼职高管人员津贴办法》;会议确定尚宝成同志、曹志祥同志、张云富同志为首建集团派驻投资企业的专职董事。